15
Filed Under (影像志) by manzi on 15-01-2008

    大学的时候,见过最猛烈的示爱方式:数九寒天,雪花大如斗。男女两个吃完晚饭,左手一个壶,右手一个壶,结伴从食堂往宿舍走。上桥相安无事,下桥风生水起,男的抡圆了胳膊,把暖瓶射到桥墩上,几个箭步冲到桥边,一个鹞子翻身骑上桥栏杆,喝道:操你妈,你再说一遍?彼时,四野白茫茫一片,远处的宿舍楼灯火通明,近处的街灯摇曳昏暗,女生兀自低头立在桥边,再扬脸,已是泪眼婆娑。

    我不是这姑娘,我不在这变故中央,我倒宁愿相信流这泪不是因为她男人fuck丈母娘。流浪歌手在公车上弹起了心爱的破吉他,唱起那动人的歌谣:fuck her!fuck her!心酸啊,浪漫啊,想念啊,无奈啊,爱啊,恨啊,统统在这交织成一句,一个滥俗不堪的动词,能有这么大的能量,看得我震撼不已,它绝不再仅仅是一个动词,它继承了所有形容词、动词、助词、俚语、粗话的光荣传统,伟大的fuck!伟大的fuck her!如果这里的fuck没有爱情,人们还有什么好悲哀?!
   
    我想流浪歌手的风格与专业歌手是有区别,毕竟不是受过系统教育之后开口唱歌,一个修吸尘器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开出租的小子做歌手,或一个银行小职员做歌手,他们一定风格迥异。对这个电影,我不透露剧情,因为我不擅长回忆或重复,而且因为不是有悬念的电影,所以我叙述起来也没有任何快感。我从个人角度说三点感受。 
 
    第一,为爱歌唱。我不单指男女之爱,男女之爱能成就人,比如李宗盛;众生之爱能成就人,比如罗大佑;歌唱必定要有触动,如果冲着别的开口,那一定就会出现诸如“嘻唰唰”之流,洗你大爷啊洗?流浪歌手因此打动了录音师,卖花女因此打动了流浪歌手。我听到有人说,片子的结尾应该让流浪歌手受万人景仰,最起码也留个镜头,在街角橱窗贴着他的海报。不必,我说了是为爱歌唱。电影么,还是洁净一点好。

    第二,两个路人的交集能有多大。我尽量避免对社会阶层进行解构,但是有人住有落地窗的大房子(流浪歌手前女友),有人门口总是站着无所事事的黑人(卖花女)。一个是上有不愿讲英文的母亲下有没爹的女儿的卖花姑娘,一个是凑路费都要修吸尘器的老爸抵押房产的流浪歌手,不是路人还能是什么?说实话,我一直担心导演会拙劣的安排这两个人上床,后来证明我多虑了。

    第三,完美是什么。卖花女拖着吸尘器,和背着吉他的流浪歌手在街上行走,这个镜头注定会成为经典。这是个含义丰富的画面:有许多机会能让我们相遇,吸尘器坏了,或是借个CD机;有许多理由可能在一起,在琴边合奏一支歌,或是一顿晚餐;有很多苦衷使我们分开:要照顾年迈的母亲,或是第二天还要工作。对于片名,我觉得翻译成《曾经》,比《情难独奏》要好得多。因为他们一直在各自独奏,一个调子都能写出不同的词。而《曾经》,就是拖着吸尘器的曾经。

    我的吉他都快长出木耳了,我内疚极了。假如有一天我能多会几个和弦,我也去做流浪歌手,守在街角,脚下摆个牌子:另修吸尘器、抽油烟机、煤气灶、马桶。这样机会就多些吧?真是fuck~

 豆瓣在这里:有种点我  

十二
14
Filed Under (影像志, 胸肌文学) by manzi on 14-12-2007

       请原谅我,用这句台词作为评论1500万欧元投资的“史诗”牌电影的标题。
       我在蒙古圈儿里长大,10岁之前,我喝蒙古人的茶,吃蒙古人制作的奶疙瘩,在蒙古人编织的羊毛毯上玩耍。他们已经不再常年游牧,在村子里定了居,院墙上晾晒的是他们用来做燃料的马粪饼。春天的时候看他们套了马车,放上一捆一捆的用来搭帐篷的弯曲的竹竿,执着马鞭,浩浩荡荡徙向山脚;冬天的时候,他们赶着羊群从山里回来,带着成捆的野山葱。我曾有一个蒙古小伙伴,不姓完颜,也不叫巴特尔,叫做通古尔,头发微卷,鼻梁塌陷,由于自小骑马,所以双腿合不拢呈O型,所以显得个头矮小,但他用拇指和食指放入嘴中吹口哨,是我们永远也达不到的分贝。
       我说的是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往东3000公里是内蒙古,往东北1000公里是外蒙古,国外了。已经没有办法和我儿子站在一座山顶上俯视铁木真打下的疆域。
       据WIKI争议中第三种观点,在13世纪,成吉思汗及其后代创建了世界最大版图的国家——蒙古帝国。这个国家向西占领到中亚、西亚甚至东欧。向东占领了原属金朝的中原地区,直至14世纪推翻了元朝,于17世纪加入清朝版图。这时候铁木真叫中国人,由于宋朝前蒙古是中国以外的一个国家,所以有些观点甚至认为他是侵略者,至民国时期,外蒙古独立。
    这节历史课下课。下面接着电影赏析。
    先说演员。
    扮演铁木真的浅野忠信是日本人,单眼皮爷们儿,曾看过他演的《杀手阿一》和《暗涌》,我听到很多小子问什么俄罗斯人拍片子让一个日本人演中国的蒙古人,我很想扑上去用胶鞋垫儿抽鸭的,难道让腾格尔演啊?别的不说,单是铁木真被关在牢笼里的一幕,已经让人震撼:披散的长发,似泥塑的表情,眯成缝的眼睛里面透露如坚毅的目光,比我见过的蒙古人更像蒙古人。有个地方需要指出,其第一次辗转找到蒲儿帖的时候,在对话中竟然要表现出羞赧的效果,这不是蒙古人特质,应该脱掉靴子就地野合。铁木真有44个老婆,难道是从第二个开始不会羞涩的?
    孙红雷。我看过他演的一个短剧,一边调手表,一边赖西西的穿西装,问旁边的女人:做什么重要么?不见得。穿什么重要么?斯得雅男装。这个短剧常常在中央5套安排播出,我还没来得及写影评,但我一定要写,我因为这个短剧买过斯得雅,到办公室门口把表调慢10分钟,结果还是迟到被罚了5块钱。不管从历史,还是从剧情,扎木合不是反面角色,孙除了发型不适合以外,其余的表演恰如其分,现在怪笑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演绎手法,一如在《七剑》中的血性。有个镜头,铁木真送他袍子,他本来想潇洒的转身穿上,转身很潇洒,袍子飘起也很威风,可惜转过身来胳膊还没插进袖筒里,又捣鼓了半天,势气大减。
    艾丽娅饰演铁嫂蒲儿帖,我不认识,但一眼就看出来是蒙古人,眼睛细长,间距较宽,好似迪斯尼画出来的花木兰。
    再说剧情。
    我认为,导演的初衷是花很多钱来拍铁木真的生平,但片子拍出来会给人一个误导,让人觉得世界秩序好像都是由个把女人来造势,尤其是扎木合在剧中屡次说蒙古人不应该为了一个女人发动战争。回到历史课,由于铁木真的童养媳蒲儿帖被抢,铁去找扎木合借兵,倒是史实。在片中两人反复的互相营救,蒲儿帖两次忍辱舍身,不离不弃,塑造了蒙古女人坚忍不拔的优良品质,难得的是铁可汗,第一次见到小孩儿,说是自己的儿子,第二次见到小孩儿,说是自己的女儿。我承认,我都怀疑了,我很丢脸。我继承了了汉族男人小心眼儿爱怀疑的优良品质。
    整个剧情很史诗,从铁木真挑童养媳,到四处远征,到建立蒙古帝国,似乎很完整,但我认为如果拍成三部曲,每部120分钟,更为恰当。那么富裕个国家的那么大的导演也小气,不就4500万欧元么?一群人埋伏来埋伏去都能埋葬2.5亿人民币,你拍历史人物干吗那么小气?
    最后点题。印象最深刻的台词有三句。
    一句是铁木真借兵抢老婆时,扎木合: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是为了个女人发动战争。
    一句是和尚:我知道,蒙古人不能被关在笼子里。影片结束时,画外音说道:铁木真征服了大半个世界,通古斯王国彻底被消灭,但修道院被保留下来。
    一句是铁木真:找新娘是最难的事情了。
    最后一句我不想评价了,我也觉得挺难的。

十一
05
Filed Under (媒眼如斯, 影像志) by manzi on 05-11-2007

    我把我的靓照摘下来了,一是十七大刚过,我看这些当官的简历发现好多从车间干上来的,就是说我也有机会混进中央政治局,万一到那天我正面对中外媒体访问,突然有人把我这山羊胡子照片拿出来问怎么回事儿,怪尴尬的。二是最近对祖国媒体自由程度颇为不满,所以说话太多难免有什么闪失,到时候特警来抓我,拿着照片儿找人我跑都跑不掉。
    这段儿日子我被大小事情缠身,虽然没什么官司,可也没心情坐在电脑前写日志。出了半个月的差也没赶上《色戒》首映,一回来,赶紧下电影,宽带就是好啊,一部500多兆突突突就下完了,欧美NC-17级,香港3级啊!搬了沙发洗干净手坐在电脑前面看,娘的果然是假的,连枪版都不是,净一群老外叨逼叨,赶紧删掉了。
    据说大陆版的被删掉了好多,我也没在意,谁又不是冲着那个去的,再说汤唯那样儿的也不是我喜欢的那型。后来一不小心看到了被删掉的片断,我的个娘哎,那个生猛,那个操性,那个色情,伟哥老了老了也不是盖的,第一次就SM汤唯,据说后面越演越激烈,一场床戏可以换至多达九种体位,拍起床戏干劲十足,跟早年的徐锦江有的一拼。我想既然这样枪版咱也不看了,我等着下载英文字幕版。分享一个截图,就是传说中的“回形针”体位,有难度极了,让人怀疑汤氏是不是体操运动员出身。
   

    我一向不关注媒体自由什么的,觉得咱这个互联网挺好的,啥都能看到。破盒子有一天跟我哭诉,说以前下毛片儿的那个网站上不去了,我十分生气。十七大期间YouTube不让访问了,维基百科中文站点也是想尽办法用尽代理才能看到,就算这些牵扯政治,影响安定团结社会和谐,可一个鳏夫看毛片儿你管他干什么啊?非要逼的人家急得趁夜色犯罪才算完啊?我就看不下去,运用我娴熟的搜索技巧,又给他找了一个,老子就不信,网络安全警察的威慑力比毛片网站赚钱的诱惑力还强大,想看什么你管也管不住啊,徒什么劳!
    《时代周刊》有一篇报道讲中国80后的:
    六个朋友周五晚上在一家饭馆聚会,先是大吃一顿海鲜,然后海阔天空地聊天。戴着大耳环的玛丽亚·张身穿一件天鹅绒的紧身夹克,化着非常精致的浓妆。她说到一个大伙儿都在谈论的泰国东海岸的小岛。她说在那里潜水很棒,而且中国人很多,所以你不必担心语言不通。她的朋友薇姬·杨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低头耸肩地忙着把客户的一封电子邮件从手机里下载下来。作为一家咨询公司的保险精算师,薇姬今天晚上需要完成一个项目。在她给一个同事打电话的时候,餐桌上的谈话转到了单板滑雪、各种iPod的优劣以及信用卡在中国的突然盛行。在广告业巨头奥美公司会计部担任高级主管的陈默(音)说,他最近收到6张邮寄来的信用卡。他说:“每张卡都有1万元的信用额度,突然之间我多了6万块。”之后他们又谈起了中国的网络购物。
  有一个话题没有出现,也是这群关系紧密的朋友们聚会时几乎从没有谈到过的。那就是政治。这一点不同把他们和中国的上一代精英分子区分开来。在餐馆的谈话表明今日中国的20多岁的年轻人正在避开政治。陈默说:“我们对于政治无能为力,所以没有谈论政治或者涉及政治的必要。”
    这是记者一贯使用的手法,得到事情的大概,煞有介事的编出一个场景。我是没见过这样的场景,我参加的聚会探讨的多半都是五魁首六六六。这大概是一群白领的趴踢,我离白领尚远。突然想起跟老马的对话,这厮在苏州,非常饥渴的想结婚,但算算还是计划5年以后才能买房子,说房价6000起。我说北京二手房挂牌已经11000了,苏州够便宜了。白领有个大概的衡量办法,一个月的工资够买一平米房子勉强入围。现在白领越来越难当了,想起一句好玩的话,乙恨恨道:“你才是白领!你们全家都是白领!”。跑题了。
    上面的引用说的是不关心政治,这个无可厚非。我老爸过去很喜欢拉着我看《新闻联播》,他认为男人必须关注政治。现在我知道关注政治的人要看《新闻联播》,关心政治的人是不必看的,它只让你看想让你看到的。甚至互联网,咱都被隔成了个大局域网,很多有趣的东西都被屏蔽了,扯了2M的宽带,可以看看新浪的社会新闻,聊聊QQ,斗斗地主,看看桃色新闻什么的。有个统计说中国的4亿多手机用户转来转去的信息中两成都是黄段子和打情骂俏,这也怪不得,连毛片都不让下,和谐民众的本能欲望往哪发泄啊!
    不说这个了,做人要格调高一点,不然会有人以为我删掉照片就是为了探讨毛片儿。推荐一本书,这书还是很耐读的,比水果好吃。受不了互联网,就返祖吧。

十一
17
Filed Under (影像志, 胸肌文学) by manzi on 17-11-2006

    撕开脸皮说实话,我蛮自恋的,而且都已经快要到了恶心的地步了。我被自己这个毛病困扰不已,就像腚眼正中间长了个斗大的痔疮,职业还偏偏是坐台的,虽然坐台不是一定在台子上坐着,但至少要时常坐着,所以当它想使你难受的时候,你根本摆脱不了。

    一般来说,无知者的确无畏,比如欣赏不了文字之美的文盲,拿鲁迅文集垫了桌脚还嫌不够稳撒了酒。比如老刘,两万八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天天只翻扑克牌,键盘缝里面时常掉出来烟把子,茶杆子,瓜子皮子,臭袜子。用冯唐的话说:花间喝道,焚琴煮鹤,吃西施馅儿的饺子。这些人你要想震撼他一下,除非你以一敌五喝翻他一票,或者买个八万二的笔记本电脑拍核桃。像我这种人,标准不太高的话还算小半个文化人,即便自恋,适当的时候有人跳将出来,狠狠的拍一板砖,还是非常有震慑作用的。

    比如最近就被狠狠的拍了一砖,拍得我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哭爹喊娘。我一直认为,白话文无论是内在的意境,还是外在的优美,永远也达不到古汉语的水平,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满篇充满生殖器官的京味儿贫嘴,竟然也能贫的这么优美,这么耐人寻味,让人惊喜不已,赞叹不已,转而自卑不已。这人叫冯唐。

    和菜头是个流氓,整日无所事事拎着板砖四处晃悠,路见太平就上去磕两下,争取能兴些小风小浪。自己写不出什么能让人留下印象的作品,但评论起他人的书或者电影,绝对是一把好手,网络上没几人能出其右。所以我上了豆瓣,时常会去看看这家伙最近在搞什么有趣的事情。因为我没那么多时间到茫茫书海打捞精品,所以听人介绍最省事儿。于是就看到他力荐冯唐。一般来说,像这样的流氓,除非你答应他每周请他喝酒,或让他十分佩服,否则是得不到他一个字赞扬的。可他四处卖力的把冯唐往外推,而以冯唐的生活圈来看又断然不会天天请他喝酒,所以我一定要去看看谁把这人给收服了。

    冯唐名头颇多,是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博士,又跑美国拿了MBA,却在麦肯锡做咨询师。用李敬泽的评价,是所谓“文坛外高手”。被归类到这个圈儿的还有王小波、海岩、陈丹青等,就是说,不以写作为求生本领,不写书日子过得照样比谁都好,他们不在意主流,不在意去夺什么文学奖,写书纯属个人爱好。纳闷儿的是,这些人无一例外我都喜欢。而且,这些人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欢。我分析了一下,我们本身就是“文坛外读者”,不必在意作品是不是符合主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只要觉得有趣,便拿来消遣。如果故事写得好,还偏偏文字优美,那就赚大了。

    《万物生长》2001年就写出来了,我想想,那时候我还在看什么痞子蔡、北条司,现在想想简直是浪费生命。阅读有什么好处?冯唐说他搬家的时候整理出来44箱书,扔在赋闲哥哥家,并告知:不要嫌生活无趣,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我想他今天这些优美文字,全部基于大量的阅读积累。如果把快乐的过程享受完了,然后去体会制造的乐趣,让别人享受,这该有多么享受啊!

    我一直觉得写小说是件非常高难度的事情,尤其是长篇。你要挖空心思设计对白、情节、层次、结构,如果这些都能考虑到,而且字字珠玑,句句精华,那就离仙人不远了。我看长篇小说,从来不用逐字逐句斟酌,尤其是武侠,那些招式你若还在脑子里面勾画出来,不重复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而且很多小说并不长于文字,只是故事设计得非常精彩,就足够吸引人,比如海岩。《万物生长》只有15万字,还是小说,我用了纯纯的9个小时时间看完。因为你会发现,竟然连每一段单独拿出来,都非常好看,这是仙人所为。他的《18岁给我一个姑娘》获得什么什么新人奖,《万物生长》这么优秀的作品出自2001年,5年过去了,拿个新人奖,您说都是什么人在当评论家?所幸的是干脆就是“文坛外高手”,又不必拿奖项评职称,也不必在作协混职位,索性就像玩儿一样吧~~

    如果25岁才发现阅读多么有趣的话,我想还不算晚。其实让一个“文氓”(文学流氓)激发起阅读兴趣,是挺不光彩的一件事。不管谁激发的,爱上读书就是好结果。你若不喜欢阅读,那就去看看冯唐。如果看完了还不喜欢,那说明你与文字无缘,建议你去邮局订购2007年的《知音》吧。